贯彻执行新《消防法》广播电视讲话
张一平(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)
市民同志们:
新《消防法》.五月一日起始行了,这是建设和谐社会、打造平安东阳的一件大事,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、积极贯彻执行。坚决宣传好、贯彻好、落实好新《消防法》,不断开创消防工作的新局面,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。
贯彻落实好新《消防法》,关键是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新《消防法》的重要性、必要性的认识。将贯彻实施工作作为执法为民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,不断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、科学化、法治化进程。新《消防法》取消了处罚前的前置条件,增加了妨碍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、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、生产、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,明确了罚款幅度。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职责,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。同时,还赋予了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“警告、500元以下罚款”的行政处罚权 强化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——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同时规定,在火灾隐患消除前,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,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,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、停用。
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我市各级党委、政府要将新《消防法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制定宣传贯彻的具体计划,落实工作措施,扎实开展新《消防法》的学习、宣传和贯彻工作,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,使消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治火的轨道。贯彻落实好新《消防法》,前提是要积极构建消防工作新格局。各级、各部门要认真贯彻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按照“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”的原则,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,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;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,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;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,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;要不断加大对消防的投入,加强消防公共设施建设,使之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。
贯彻落实好新《消防法》,目的是要通过掀起新一轮消防宣传教育热潮,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结合人文精神大讨论,自觉将贯彻落实新《消防法》与抓好本单位、本部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,把消防工作和其他工作一同部署、一同检查落实。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根据新《消防法》的要求,严格执法,热情服务,不断提高监管水平,推动新《消防法》顺利实施;要将宣传普及新《消防法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,切实加强学习、宣传和贯彻工作,积极争取将新《消防法》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,组织开展寓教于乐、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推动消防知识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农村、进家庭、进场所,不断提高社会和公民的消防法治意识。消防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重要工作,事关千家万户百姓安全。全市各级、各部门要以新《消防法》的施行为契机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,逐渐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,切实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、科学化、法制化进程,不断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,为建设小康东阳、平安东阳、和谐东阳、文明东阳做出应有的贡献。 (二00九年四月三十一日)